北京走私犯罪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13910999085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罪名分析
文章列表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2016年4月26日  北京走私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zsfzbjlvs.com/
是指在战时情况下,公民对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能够提供而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词语)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利益,直接妨碍了武装部队战斗力的增长。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是:
1、行为人在战时拒绝军事征用;
2、行为人在拒绝军事征用致武装部队战斗力受到损害;
3、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军事征用而仍予以拒绝,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刑法规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单位犯本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文章来源: 北京走私犯罪辩护律师
律师: 贾永发 [北京海淀区]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10999085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2019年走私淫秽物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走私淫秽物品罪的立案与量刑标准是什么?
  • 2.2019年走私文物罪构成要件有哪些?立案标准是什么?量刑标准是什么?
  • 3.2019年走私假币罪构成要件有哪些?走私假币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 4.2019年重大责任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立案标准是什么?量刑标准是什么?
  • 5.2019年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危险驾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