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公安机关是打击犯罪的卫士,那么,检察机关就是通过诉讼监督和提起起诉等诉讼职权,用“火眼金睛”监督法律正确实施的“法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法眼”不仅具备证实和指控犯罪的责任,更必须履行对司法机关正确行使职权实行检察的职能,以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制统一。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把法、理、情融合贯通,依法全力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第二分院的检察官们通过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公正执法,办理了一大批重特大案件,谱写了服务和谐社会的新篇章。
强化公诉职能 体现“严打”声威
二分院公诉部门承担着对可能判无期徒刑以上严重刑事案件审理和公诉的任务,他们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适时派员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并采用集中公诉、量刑建议等措施,震慑犯罪,重拳出击,又注重明辨罪与非罪,罪重罪轻,公正执法。
李斌为首的40余名被告人不仅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