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好现金关。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核定本村备用金额度。严禁“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现象。二是把好审批关。对各村各类经济业务,规定财务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三是把好报账关。坚持定期报账制,农村经济合作服务中心明确了各村报账时段,督促报账员及时报账、结账。四是把好审核关。先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后报镇农村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再对各村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票据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入账,并指导整改。五是把好合同关。农村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对各村经济合同全部审核备案,并随时进行监督,督促经济合同的依法履行。六是把好公开关。坚持“三公开”,即“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对财务收支情况和重大事项经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名后,定期及时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